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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朝統治政策的內容: 

 

蒙古民族崛興於漠北,文化低淺,入主中原後,妄圖馬上得之治之,乃用高壓政策,統治漢民族。以下析述元朝統治政策的內容:

 

種族政策(壓抑漢人政策)

. 嚴分階級

元朝按種族分全國人民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蒙古人地位最尊貴,享有各種特權;漢人和南人則備受歧視,地位很低。

 

. 科舉不公

科舉特設兩榜,蒙古人和色目人考右榜,漢人和南人考左榜,左榜較右榜為深,取錄很嚴;任官方面,正官必用蒙古人或色目人,漢人和南人只可充當副貳。

 

. 司法不公

同一罪行會因不同種族而處分各異,例如蒙古人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手;漢人、南人殺死蒙古人或色目人,以死刑論罪,但蒙古人殺漢人,只罰其出征或繳銀抵罪。

 

. 嚴密監視

  設里甲制,以二十家為一甲,每甲以一蒙古人為甲主,負責監察漢人和南人,甲主有有權支配甲內一切事務,漢人、南人只可唯命是從。

 

. 多立防禁

對漢人、南人生活諸多禁制,例如嚴禁私藏武器、田獵、習武、集會、唱戲說書、夜行等;又禁止民間飼養馬匹,以防叛變。

 

. 軍事管制

  在重要州縣、交通要衝設蒙古軍及諸部之探馬赤軍,又於全國遍設驛站,以防漢人作亂;且又嚴禁漢人、南人任職掌軍事的樞密院,擔任保衛京師的宿衛軍。

 

經濟政策

. 專賣歛財

元世祖嗜利,以阿合馬、桑哥、盧世榮等理財,刻意聚歛,除正稅如「科差」、「稅量」外,又巧立名目,苛征雜稅;同時規定農具、鹽、茶、酒、醋等日用物,均由政府專賣,抬高價格,以搾取民財。

 

. 濫發紙幣

大量發行紙幣,如「交鈔」、「寶鈔」等各種款式,收民間金銀於國庫中,紙幣破爛者,不得更換,對百姓進行變相掠奪。

 

. 圈佔民地

蒙古人強佔民田以為牧地,法所不禁,任其圈佔;而軍戶之屯田、僧侶之寺田及貴族之賜田,皆由掠奪人民而來的。

 

文化政策

. 賤視儒生

元朝刻意打擊士人,乃按職業分人民為十等:官、吏、僧、道、醫、工、匠、獵、娼、儒、丐,將中國人素來重視的讀書人僅置於乞丐之上。

 

. 輕視漢文

蒙古人尚武輕文,輕視漢文化,蒙古官員大多不通漢文,政府公文亦多用蒙文頒佈。

 

宗教政策

. 宗教自由

元朝欲利用宗教麻痺人民之反抗情緒,因此對於各種宗教兼容並蓄,佛教、道教、回教、喇嘛教等皆得到政府的保護。

 

. 縱容喇嘛

元世祖時以喇嘛教為國教,重用番僧八思巴為國師,掌握宗教大權,並參預軍政要務,喇嘛地位提高,魚肉百姓,胡作非為。

 

蒙古依靠軍力入主中原,對漢人採取高壓政策,形成一個不公平的社會,引起民間極大的反感,故當元末因安逸奢靡而軍力衰弱時,動亂四起,元朝也隨之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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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元朝統治政策對元覆亡的影響:

 

. 政治腐敗

蒙古人長於軍事,不諳文治,文化水平低,又不肯接納漢化,並無遠大的治國理想;又正官皆以蒙古人或色目人充任,多庸無能,漢族中有才幹者只能任副貳。君臣上下,奢侈腐化,政治敗壞,因而政權難以維持。

 

. 民族仇恨

元朝以高壓手段統治漢人,漢人的社會地位、科舉、任官、判刑等均受歧視;加之蔑視中國文化,對知識份子極力壓制,激起人民仇視和反抗,反元運動此起彼落,使元的統治無法安寧。

 

. 財政崩潰

皇室揮霍無道,崇奉喇嘛教,每年耗費稅收近一半;又連年用兵,致國庫空虛;任用聚歛之臣,苛征重稅,貪污舞弊,隨意圈佔民田,民怨沸騰;且濫發紙幣,通貨膨脹,全國金融紊亂不堪,經濟瀕於破產。

 

. 喇嘛橫行

元朝放任各宗教在境內的傳播,無一中心信仰,妨礙各民族之間的精神聯繫,彼此無法團結;加上元奉喇嘛教為國教,喇嘛恃勢橫行,如盜竊宋皇室成員陵墓,殘殺平民,掠奪民田,搜羅美女寶物,罪行不勝枚舉,加劇民憤,激發民變。

 

元順帝末年,各地群雄四起,久於逸樂的蒙古軍終無力平亂,朱元璋部將徐達攻陷大都(元朝首都),順帝北逃,元朝遂亡,國祚僅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