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初賦役制度的內容:
明太祖建國後,重整賦役制度,先後多次派員到全國各地調查田地及戶口情況,編成「黃冊」和「魚鱗圖冊」,作為賦役制度的基礎。以下簡述明初賦役制度的內容:
1. 編造圖冊
明太祖為了整頓經濟,進行全國大規模的土地丈量及人口普查,制定「黃冊」和「魚鱗圖冊」。「黃冊」以戶為主,登記各地民戶的人口和田產,十年清造一次,作為徵派賦役的根據;「魚鱗圖冊」以田為主,載明各戶田地的位置、面積、肥脊、產權等資料,十年清造一次,作為產權爭訟的依據。
2. 田賦
明初的賦役制度原則上沿襲唐代以來的兩稅制,規定有田地的人,每年分夏秋兩次繳稅,「夏稅」不過8月,「秋糧」不過翌年2月。稅率分為兩等:「民田」每畝3升2合,「官田」每畝5升3合。以米麥繳納為主,稱「本色」,也可折合銀錢,稱「折色」。
3. 力役
明初規定凡男子16歲即須服役,60始免。力役分3種:「里甲」以戶為單位,為本里工作;「均徭」以丁為單位,為國家工作;「雜泛」是臨時攤派的雜役。親身服役的稱「力差」,納銀僱人代替的稱「銀差」。
明初編造黃冊和魚鱗圖冊,使政府掌握了準確的資料,但圖冊編造及修訂,需大量人力物力。及後因吏治敗壞,兩冊又久未修訂,賦役隨之紊亂,至神宗時,張居正改行一條鞭法。
補充:
黃冊:由於冊籍以黃紙為封面,故名黃冊。
魚鱗圖冊:由於所繪的田地圖狀似魚鱗,故名魚鱗圖冊。
民田:凡屬各民戶所有的,或在政府鼓勵下由私人開墾的土地,稱民田。
官田:凡屬皇族、勳戚大臣、寺觀、內監所佔有的田地,稱為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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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初賦役制度崩潰的原因:
一條鞭法產生的原因
明中葉吏治敗壞,黃冊和魚鱗圖冊兩冊久未修訂,賦役隨之紊亂,至神宗時,張居正改行一條鞭法。以下簡述明初賦役制度崩潰的原因\一條鞭法產生的原因:
1. 圖冊失修
明初編造黃冊和魚鱗圖冊,使政府掌握了準確的資料,但圖冊編造及修訂,需大量人力物力。及後因吏治敗壞,兩冊又久未修訂,賦役隨之紊亂,政府不得不改革賦役制度。
2. 賦稅繁重
明世宗以後,軍費、官俸、宗室祿糧以至宮廷開支劇增,弄至國用不足,乃屢有「加派」(額外徵課),百姓負擔日重;加上其時土地兼併嚴重,人民大量逃亡,進一步破壞原有的賦役制度,政府收入日少,因而不得不改革變稅制。
明神宗時,首輔張居正執政,積極改善國家財政,補救當時崩潰的賦役制度,在萬曆9年,改行一條鞭法,合併田租和力役,計畝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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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條鞭法的內容:
明神宗時,首輔張居正執政,積極改善國家財政,補救當時崩潰的賦役制度,在萬曆9年,改行一條鞭法。以下簡述一條鞭法的內容:
1. 合併稅項
所謂「鞭」,即「編」,意即「攤派」。「一條鞭法」是將明初賦役的田賦、力役、土貢、雜稅合併為一項徵收。
2. 計畝徵收
政府先行核算地方州縣之田地數量,人口多寡,然後估量當地所須負擔之輕重,最後按田畝和人口數量分攤給該地人民承擔。
3. 徵收方法
除特定的漕糧地區徵收實物外,其他地區均須繳納白銀,一年徵收一次;差役另由政府僱傭擔任。
神宗末年,遼東起兵,於是再加田租,因為戰亂,又常徵召人民服役。至思宗時,更增加額外稅餉,如遼餉、練餉、剿餉等,人民生活更苦,一條鞭法亦完全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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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條鞭法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
1. 手續簡便
一條鞭法將各種賦役合併為一項,按畝折算現銀,一次繳納,官民稱便。而且簡化徵收之名目和手續,使官紳不易勾結作弊。
2. 貧民受惠
一條鞭法不徵收丁稅,又將力役併入田賦,計畝徵稅,令擁地較多的地主負擔較重,這就相對減輕了少地或無地農民的負擔,貧民受惠。
3. 刺激工商
由於一條鞭法把力役改為折銀,使人民有較大的人身自由,從事農業生產或到城市謀生,刺激經濟發展。且此制規定一律以白銀徵收,增加貨幣的使用價值,間接促進工商業的發展。
缺點
4. 不徵丁稅
一條鞭法不徵收丁稅,有田者才須繳納賦稅,縱使家財萬千,但若無田者就無須納稅,實欠公平。
5. 加重賦稅
一條鞭法實行之初,手續簡便,便利民生,然演至末流,各種力役、雜稅又再恢復,遂使人民負擔日重,此制亦走向廢壞。
明代一條鞭法上承唐宋的兩稅制,下啟清代的「攤丁入畝」制,是中國賦役制度史上之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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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比較唐代租庸調制及明代一條鞭法:
租庸調制是唐朝前期的賦稅制度,建立在均田制之上,歷史上備受讚揚。而明中葉,張居正改行一條鞭法,手續簡便,貧民受惠。以下試比較這兩種的賦役制度:
1. 稅項
租庸調制--分田賦、力役、貢品三項徵收。
一條鞭法--將田賦、力役、土貢、雜稅合併為一項徵收。
2. 徵稅標準
租庸調制--以人丁為本,按戶籍徵收。
一條鞭法--量地計丁,計算田地和人口數目,平均攤派賦稅。
3. 稅額
租庸調制--每丁每年承擔固定稅額。
一條鞭法--每丁每年承擔的稅額,要視乎該區人口和田地多少而定。
4. 形式
租庸調制--每年徵稅一次,以實物繳納。。
一條鞭法--一年只徵收一次,除特定的漕糧地區徵收實物外,其他地區均須繳納白銀。
唐安史亂後,戶籍散失,過份依賴戶籍的租庸調制無法有效施行,要改行兩稅制。而明的一條鞭法在明末因增加額外稅餉,如遼餉、練餉、剿餉等,一條鞭法亦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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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比較唐代兩稅制及明代一條鞭法:
唐初行租庸調制,其後不得不變為兩稅制;明初推行繁雜的賦役制度,其後亦改革為一條鞭法。現試比較這兩種賦役制度:
1. 稅項
兩稅制 --將田賦、力役、貢品三項合併,分為戶稅、地稅兩項徵收。
一條鞭法--將田賦、力役、土貢、雜稅合併為一項徵收。
2. 徵收標準
兩稅制 --政府量出為入,以人民土地和財產之級別,向民戶徵收,
一條鞭法--政府量地計丁,計算該區田地和人口數目,平均攤派賦稅。
3. 稅額
兩稅制 --每丁每年所承擔的稅額不定。
一條鞭法--每丁每年承擔的稅額,要視乎該區人口和田地多少而定。
4. 形式
兩稅制 --每年分夏、秋兩次徵稅,以錢折算,但亦可折收實物。。
一條鞭法--一年只徵收一次,除特定的漕糧地區徵收實物外,其他地區均須繳納白銀。
兩稅制在繳稅上較為簡單、公平;而在量出為入的原則下,兩稅制亦能穩定國定收入。一條鞭法亦是手續簡便,貧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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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明代江南手工業發展之概況:
由於明太祖推行了各種經濟政策,社會生產力較快地得到恢復,江南地區的手工業相當發達,其中尤以棉織業、絲織業、造瓷業、印刷業發展最快。以下簡述其發展概況:
1. 棉織業
明初,棉織業已普遍成為家庭副業,技術較前代進步,生產工具如攪車、彈弓、腳踏紡輪、三紗紡車的出現,促使產量激增。江南的松江、蘇州、杭州等地成為當時棉織業的中心,特別是松江日產萬匹,全城居民幾乎家家以棉織業為生。
2. 絲織業
明代出現了新的生產工具「花縷機」,能織出各種複雜和鮮艷的花紋,使絲織業在明代有突破性的發展。江南地區的蘇州、杭州是絲織品的主要產地,居民大都「以機為田,以梭為耒」,產品暢銷海內外。
3. 造瓷業
明代造瓷業也有新的發展,如用陶車旋刀代替竹刀旋坯,以吹釉法代替蘸釉法。江西景德鎮為當時造瓷業的中心,有官窯58座,民窯900多座,享「瓷都」之美譽。產物數量龐大,手工精美,以青花瓷、影青瓷、白釉最為著名,行銷海外,更為對外國之賞賜品。
4. 印刷業
明代印刷業的技術不斷精進,以無錫、常州、蘇州為印刷業的中心。在字版方面,不但盛行木活字版,而且出現了銅活字版;在印製方面,能套印雙色至五色,又有拱花等技術;而釘裝方面,則出現了線裝書取代卷軸,後世一直沿用。
上承前代發展,明代江南的手工葉有了長足的發展,這進一步奠定中國東南方作為全國經濟重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