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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服 務

 大專學生的服務觀

        聯合國認為凡是有組織、有目的、有方法的在調整與增進個人對環境的適合工作稱為社會服務。簡單而言即「一群人為追求公共利益,本著自動意願與選擇而結合,稱之服務團體,而參與這類團體工作者稱為社會服務員,服務的內容很廣,社會、經濟、教育、宗教,甚至政治均可包含其中」。就以上概念,大專青年的社會服務工作可歸納出下列幾項特色:

     1.動力是自動自發,而非外力迫使。
     2.是部份時間的貢獻而非專業的服務。
     3.貢獻不以物質為主,而是以教育的型態呈現。

        總而言之,服務工作的的本質是隨著社會的變遷而成長,參與的人員必須加以適應、配合、實驗、創新的方式來充實服務內容。

 服務概論

        「服」是盡力去做的意思,「務」是工作、事務,盡力去做工作或有關的一些事務,就是「服務」。能分出自己一部份精力、智慧、金錢與時間,為人群的幸福有所貢獻,這就是社會服務;易言之,社會服務,也就是個人在社會上善盡心力的表現。人們常會對自我的人生價值表示懷疑,事實上,人生的價值之有無或多少,是以「服務」為「測量計」。凡服務愈多愈大者,其人生價值也就愈多愈大。而一般理論上,服務原理亦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助人說
     2.快樂說
     3.學習說
     4.成長說
     5.能力說

        目前大專院校社會服務之現況檢討與主要成效檢討行之多年的大專生社會服務活動,仍存有幾項困難與缺點,據調查後發現:

     1.社會服務最大困難:

  • 經費、器材不足(佔53.4%)
     2.服務性活動主要缺點:
  • 缺乏專業知識與技術(佔42%)        
  • 沒有長遠規劃(佔31%)
        相對之下其優點與功效則有:

     1.社會服務主要功能:

  • 對服務者本身的教育成長(佔49.5%)   
  • 對被服務者的協助(佔39.8%)
  • 對被服務者之影響,使其感受到溫暖(佔67%)
  • 協助解決困難(佔26%)
     2.對服務者能力提升:
  • 溝通人際關係(佔62%)
  • 作業能力(佔19%)
     3.感受最大收獲:
  • 自我成長與自我實現(佔52.6%)
  • 助人為樂(佔26%)
        總之,大專院校的社會服務活動,不僅對參加服務的對象與社會,均有積極正面的意義,尤其對參與同學的教育效果,更具意義,除了自我磨練,自我實現,開展人際關係外,並可建立「社會化人格」,同時,從服務過程中,培養社會的關懷,建立對社會的責任感,均是學校全人教育追求的最高目標,所以值得大家給予高度的肯定與積極性的鼓勵。